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校園網的安全保護,維護社會穩定和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接入上海新僑職業技術學院校園網的計算機信息網絡。
第三條 上海新僑職業技術學院信息化辦公室負責校園網的安全保護和管理工作⚔️,保護校園網的公共安全,維護接入校園網的部門和個人的合法權益和利益。
第四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學校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五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製作🙍🏻♀️、復製、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一)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二)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製度的;
(三)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四)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 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八) 損害學校形象和學校利益的;
(九) 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第六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校園網安全的活動👱🏻:
(一) 未經允許🏟,進入校園網或者使用校園網資源的;
(二) 未經允許,對校園網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 未經允許,對校園網中數據👙、程序🪒、主幹設備、樓層接入設備等進行修改、添加與刪除活動;
(四)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五) 其他危害校園網網絡安全的🙆。
第七條 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利用校園網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章 安全保護責任
第八條 使用校園網的部門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保護職責👷🏿:
(一)負責落實本部門使用校園網的安全保護工作🕘😣;
(二)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本部門網絡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負責對本部門網絡用戶的安全教育;
(四)對本部門發布的信息進行登記👨🏿💼、審核;
(五)督促建立有電子公告系統的用戶到學院信息化辦公室進行備案登記,按國家有關法規實施7X24小時的值守;
(六) 發現有本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並及時向保衛處和信息化辦公室報告。
第九條 用戶在辦理入網手續時🤹♂️,應當填寫用戶入網備案登記表😜。
第三章 安全監督
第十條 學院信息化辦公室應當掌握用戶的入網情況🕵🏿♂️,建立備案檔案🙍🏻,進行備案統計。信息化辦公室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應當提出改進意見🐱,做好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第十一條 學院信息化辦公室負責網上信息的檢查、監督。
第十二條 學院信息化辦公室發現含有本辦法第五條所列內容的地址、目錄或者服務器時,應當及時處理和關閉🏋️♂️。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違反法律法規🪁,有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所列行為之一的🧣🩰,由信息化辦公室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上報學校📲,取消聯網資格;構成違法行為的,將由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根據校園網運行的實際情況並結合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將對本辦法適時予以修訂💚。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上海新僑職業技術學院校信息化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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